1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481号 |
刘晓飞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未领取《营业执照》,于2021年11月01日在中山市西区沙朗华庭苑门口使用电动三轮车无照流动经营蔬菜 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使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如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改装的电动三轮车、改装的三轮摩托车)等从事无照流动经营的,初次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1000元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0.1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02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2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486号 |
安小凤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未领取《营业执照》,于2021年11月09日在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大道使用电动三轮车无照流动经营熟食 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使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如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改装的电动三轮车、改装的三轮摩托车)等从事无照流动经营的,初次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1000元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0.1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02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3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488号 |
柳三明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未领取《营业执照》,于2021年11月09日在中山市西区剑桥郡附近使用电动三轮车无照流动经营熟食 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使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如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改装的电动三轮车、改装的三轮摩托车)等从事无照流动经营的,初次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1000元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0.1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06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4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00号 |
黄丽娟 |
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2018修订)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中山市西区沙朗悦和路2巷8号未经批准,在城市市区擅自饲养家禽,影响环境卫生。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2018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2018修订)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
0.02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03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5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498号 |
杨齐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未领取《营业执照》,于2021年11月09日在中山市西区大洋电机厂门口使用电动三轮车无照流动经营熟食 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上述行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使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如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改装的电动三轮车、改装的三轮摩托车)等从事无照流动经营的,初次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1000元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0.1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03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6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01号 |
李勇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未领取《营业执照》,于2021年11月09日在中山市西区剑桥郡附近使用电动三轮车无照流动经营熟食 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上述行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使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如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改装的电动三轮车、改装的三轮摩托车)等从事无照流动经营的,初次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1000元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0.1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07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7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12号 |
陈娟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未领取《营业执照》,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中山市西区大洋电机门口使用电动三轮车无照流动经营早餐 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又查到2021年07月13日,我局已经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此次违法行为是第二次处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使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如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改装的电动三轮车、改装的三轮摩托车)等从事无照流动经营的,第二次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2000元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0.2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07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8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10号 |
陈耀群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1点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未领取《营业执照》,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山市西区沙朗金沙路使用人力三轮车无照流动经营摆卖猪肉。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上述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1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0.03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15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9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11号 |
陈妃成 |
根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小学对开轻轨桥底随意堆放生活垃圾,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根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大写:贰佰元整)。 |
0.02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13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10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13号 |
刘枝 |
根据《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罚款 |
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2月05日在中山市西区沙朗金华南路使用货车(豫DY3321)未采取密闭后运输渣土有遗撒导致路面污染。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现场照片为证。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一)部分第4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
0.3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14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11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24号 |
肖丽英 |
根据是《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0日在中山市西区江畔新村17栋的城市建筑物上乱张贴宣传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根据是《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和《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十三条第(三)部分第1点的规定,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伍佰元。 |
0.05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14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12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26号 |
朱秀萍 |
根据《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山市西区润民百货商店门口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摆放摇摇车供人消费玩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根据《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进行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0.05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13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13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28号 |
陈梦杰 |
根据 《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06日在中山市西区粤T酒吧附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根据 《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并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0.05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14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14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487号 |
丘天康 |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07日在中山市西区隆平广隆二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并罚款200元(大写:贰佰元整)。 |
0.02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16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15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34号 |
陈锡林 |
根据《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罚款 |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2021年12月09日在中山市西区105国道旁使用货车(湘M5LG78)未采取密闭后运输砂石有遗撒导致路面污染。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现场照片为证。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一)部分第4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
0.3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16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16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42号 |
李飞泉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未领取《营业执照》,于2021年12月13日在中山市西区沙朗隆平路使用不锈钢手推车无照流动经营摆卖早餐。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上述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1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0.03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27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17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44号 |
林文勇 |
根据《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罚款 |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中山市北外环西区段使用重型半挂牵引车(赣CX9691)未采取密闭后运输砂石有遗撒导致路面污染。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现场照片为证。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一)部分第4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
0.3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16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18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543号 |
梁威龙 |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当事人未领取《营业执照》,于2021年12月09日在中山市西区沙朗金华中路使用电动三轮车无照流动经营熟食 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上述行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对照《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五方面第(1)项第(三)部分第3点的规定:使用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如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改装的电动三轮车、改装的三轮摩托车)等从事无照流动经营的,初次违法,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1000元罚款, 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0.1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27 00:00:00 |
2022/01/04 00:00:00 |
19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489号 |
中山市泽丰装饰工程部 |
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明,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事人于2021年11月10日才报送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已过了国家规定的报送年度报告期限且未在限期内改正。 |
0.1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执法局 |
2021/12/01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
20 |
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492号 |
中山市西区家旺缘小吃店 |
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 |
经查明,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事人于2021年11月9日才报送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已过了国家规定的报送年度报告期限且未在限期内改正。 |
0.1 |
中山市西区街道综合执法局 |
2021/12/01 00:00:00 |
2022/01/06 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