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中山市公安局
摘要 截止2016年9月30日,下列机动车将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自通告之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通告之日起二个月内仍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数据条数 38900 创建时间 2019年11月28日
更新频率 每季度 数据主题 道路交通
下载量 503 开放等级 完全公开
访问量 2788 更新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 数据预览
  • 数据字段

本次预览只显示前20条数据,需要更多请下载数据。

请求参数说明:
字段 名称 类型
号牌种类 HP
号牌号码 HPHM
关联日期 GL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