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名称 | 中山市公安局 | ||
|---|---|---|---|
| 摘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中山市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市路安交通拯救服务有限公司对交警部门扣留的机动车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已达到处理期的大、小型汽车,现将车辆资料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上述机动车辆的车主或所有人从通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办证厅办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核销手续,逾期不前来办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车辆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车辆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 ||
| 数据条数 | 960 | 创建时间 | 2020年04月07日 |
| 更新频率 | 每季度 | 数据主题 | 道路交通 |
| 下载量 | 751 | 开放等级 | 完全公开 |
| 访问量 | 7893 | 更新时间 | 2026年02月25日 |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5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