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山市东升燃气有限公司 |
91442000282135682R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0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和第十四条 |
2020年9月3日和9月22日,中山市东升燃气有限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2020年9月3日,中山市东升燃气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周振全、陈飞龙、黄超、5人)从事特种设备作业。我局特种设备监察员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中)市监特令[2020(承压)]第(035)号,要求在2020年9月18日前予以改正,在2020年9月22日,仍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陈飞龙、黄超、韦家立和彭四海4人)从事特种设备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 |
1、责令改正;
2、处以叁万元整(30000元)处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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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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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山市欧迪斯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91442000MA533RAP7K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0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 |
2020年9月至10月,擅自出厂、销售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且未经认证的固定式LED灯具(LED轨道灯)(型号为Y3340-50W)共3盏,出厂价60元/盏,成本价55元/盏,货款已收齐,实收金额173.4元,违法所得8.4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 |
罚款 |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所得捌元肆角;
3、处以伍万元整(50000元)罚款;
上述款项合计共伍万零捌元肆角(50008.4元)。 |
5 |
0.00084 |
2021/02/18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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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山市小榄镇浪泉食品饮料厂 |
9144200057240051XW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19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
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8月12日期间,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锅炉1台(产品编号:C1067 使用登记证编号:锅粤T01347 下次内检日期:2019年9月 下次外检日期:2018年9月 压力表读数为0.7MPa)。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 |
1、责令停止使用上述该台锅炉;2、处以叁万元的罚款(30000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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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9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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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山市通达泡沫制品有限公司 |
91442000751073542A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18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10日,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管道1条(长度约200米,管径约DN100-250,管道压力表显示为0.8Mpa)。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 |
1、责令停止使用上述压力管道;2、处以叁万元的罚款(30000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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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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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山市哥睿电器有限公司 |
91442000MA4UR13Q35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11号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 |
2019年6月,该公司生产的1000台干衣机(产品型号:GR368)在国家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为严重不合格,货值100000元,其中抽样送检3台,已售出997台,违法所得4985元。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 |
罚款 |
1、处以贰万元的罚款(20000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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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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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山市鸿杰电器有限公司 |
91442000MA53U3A47T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2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三十条 |
2020年8月,中山市鸿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吸油烟机产品①吸油烟机(产品型号:JN-JN560,深圳市西门子奥尔电器有限公司监制,制造商:鸿杰电器有限公司),共生产10台,出厂价108元/台,成本价75元/台,货值金额1080元;②吸油烟机(型号:CWX-220,山东九牧王电器有限公司监制,生产基地:中山市万人乐电器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吉昌工业园),共生产8台,出厂价98元/台,成本价94元/台,货值金额784元;③吸油烟机(型号:CWX-220,广欧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共生产8台,出厂价98元/台,成本价94元/台,货值金额784元;④吸油烟机(型号:CWX-220,中山市云派电器有限公司监制,制造商:中山市欧霸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中山市东凤镇永安路)共生产10台,出厂价120元/台,成本价110元/台,货值金额1200元;货值金额共计3848元。上述4批吸油烟机产品经检验属于严重不合格。除各批产品被抽检3台以外,其余产品被我局查封在该公司内,未曾销售,无违法所得。上述②吸油烟机和④吸油烟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及第五十三条 |
罚款 |
1、没收违法生产的①吸油烟机(产品型号:JN-JN560,深圳市西门子奥尔电器有限公司监制,制造商:鸿杰电器有限公司)7台,②吸油烟机(型号:CWX-220,山东九牧王电器有限公司监制,生产基地:中山市万人乐电器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吉昌工业园)5台,③吸油烟机(型号:CWX-220,广欧科技有限公司监制)5台,④吸油烟机(型号:CWX-220,中山市云派电器有限公司监制,制造商:中山市欧霸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中山市东凤镇永安路)7台;
2、处以上述4批吸油烟机货值金额2.5倍的罚款,即玖仟陆佰贰拾元整(9620元)。 |
0.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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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2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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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山市诺洁仕电器有限公司 |
914420005900891637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3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
2018年11月2日,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干衣机(产品型号:LC-60)共144台,货值合计17280元,其中抽样送检3台,已售出141台,违法所得141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罚款 |
1、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干衣机;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肆佰壹拾元;3、处以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的二倍罚款,即叁万肆仟伍佰陆拾元。上述两项款合计叁万伍仟玖佰柒拾元(35970元)。 |
3.456 |
0.141 |
2021/02/22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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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山市安贝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91442000MA4UYUJN8A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2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
2019年9月8日,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干衣机(衣物护理机)共4台(产品型号:AB-698),货值合计800元,其中抽样送检3台,已售出1台,违法所得1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罚款 |
1、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干衣机(衣物护理机);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元;3、处以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的二罚款,即壹仟陆佰元。上述两项款合计壹仟陆佰壹拾元(1610元)。 |
0.16 |
0.001 |
2021/02/24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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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山市纳维思电器有限公司 |
914420000507216906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3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
2019年9月18日,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干衣机(产品型号:NWS-GF30 )共3台,货值合计240元,其中抽样送检3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罚款 |
1、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干衣机;2、处以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的二倍罚款,即肆佰捌拾元(480元)。 |
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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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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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山市东凤镇长源塑料五金模具厂(普通合伙) |
91442000X31513837X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1]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
你单位锅炉型号为SZL6-1.25-BMF、使用证编号为锅12粤T00240(19)的锅炉于2020年4月以及2020年7月开展的水(介)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BJJ-T02000245、BJJ-T02000717),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于2020年8月13日向你厂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你厂于2020年9月12日前进行改正。2020年10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你厂检查,发现你厂逾期未改正:你厂提供合格的锅炉水(介)质检验报告(报告编号:BJJ-T02001210)的检验日期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3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五)项 |
罚款 |
1、处以贰万元的罚款(20000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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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9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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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山市香山排粉厂(普通合伙) |
91442000722453239Q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0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该厂在2006年6月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使用3台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分汽缸)(《产品质量证明书》编号分别为0607-394、0607-395、0624-4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 |
1、责令停止使用上述3台压力容器(分汽缸);2、处以肆万元(40000.00元)罚款。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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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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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山市美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91442000MA4UKBB51J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
2019年9月20日和2020年9月,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干衣机共805台(产品型号:MX-12的360台、产品型号:MX-10的445台),货值合计78890元,其中各抽样送检3台,已售出产品型号:MX-12的干衣机357台,自行拆解产品型号:MX-10的干衣机442台,违法所得6426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罚款 |
1、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干衣机;2、没收违法所得陆仟肆佰贰拾陆元;3、处以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的一倍罚款,即柒万捌仟捌佰玖拾元。上述两项款合计捌万伍仟叁佰壹拾陆元(85316元)。 |
7.889 |
0.6426 |
2021/02/26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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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山市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914420002820418113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2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 |
中山市南区“6·8”一般电梯坠落事故是一起违章操作引起的一般特种设备责任事故。中山市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施工作业现场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对安装作业人员开展必要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本次特种设备事故的责任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 |
罚款 |
处以壹拾万元整的罚款(100000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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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2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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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林永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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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2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 |
中山市南区“6·8”一般电梯坠落事故是一起违章操作引起的一般特种设备责任事故。中山市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是本次特种设备事故的责任单位。林永康作为中山市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是事故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
罚款 |
处上一年(2019年)年收入壹拾玖万捌仟壹佰捌拾陆元伍角陆分(198186.56元)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即伍万玖仟肆佰伍拾伍元玖角柒分(59455.97元)的罚款。 |
5.945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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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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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上海凯瑞克质量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
913100********7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27号 |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 |
上海凯瑞克质量体系认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认证对象(中山升华伟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就出具认证证书(发证日期:2020年02月18日)。 |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罚款 |
1、责令改正;2、处以贰万元整(20000元)罚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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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4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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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山市佳鑫塑料包装制品厂 |
91442000MA53HN776M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3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 |
2020年11月10日和2020年11月23日,在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情况下擅自生产背心型保鲜袋1400卷(规格:26cm x 32cm)和食品保鲜袋14050卷(其中规格为20cm x 30cm的5000卷、25cm x 35cm的5900卷、30cm x 40cm的3150卷),货值合计2087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罚款 |
1、责令停止生产上述背心型保鲜袋和食品保鲜袋;2、没收违法生产的1400卷背心型保鲜袋和14050卷食品保鲜袋;3、处以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即肆万壹仟柒佰肆拾元(41740元)。 |
4.174 |
|
2021/02/24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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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山市小榄镇格惟电器厂 |
91442000MA5539AJ0A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1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
2020年5月,生产应当标注能源效率标识而未标注的落地扇(规格型号为:FS-301)共100台,货值合计5000元。该批产品中的3台在2020年8月31日被国家监督抽样,90台已被该厂拆除,剩下7台在该厂仓库内,未曾销售,无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处以肆万元整(40000.00元)罚款。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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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4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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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山市古镇美尔庆灯饰配件厂 |
92442000MA51RYAA2W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0]23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
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使用1台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 单位内编号:H-159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 |
1、处以叁万元整(30000.00元)罚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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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9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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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中山市优的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91442000592143338K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1]12号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
2020年8月至10月期间,实际生产的产品(标称:RO反渗透水质处理机 型号:YD-RO-07 额定总功率:550W 额定电压:AC220V/50Hz 中山市优的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CCC)与提供认证的样品[标称:直饮水机(净水加热一体机) 型号:YD-RO-07 额定总功率:550W 额定电压:220V~ 额定频率:50Hz 中山市优的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不一致(产品铭牌、产品名称、外观均与证书对应试验报告中产品不一致),数量共90台(其中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2日、2020年10月10日各分别生产了30台),货值合计43200元。上述产品于2020年9月至10月销售完毕(其中于2020年9月5日、2020年10月12分别销售给客户陈志青20台、15台)。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 |
1、责令改正;2、处以壹万的罚款(10000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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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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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山市阿斯顿电器有限公司 |
914420003455487175 |
中市监执二处字[2021]1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 |
2021年1月,生产冒用认证标志的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型号:JSQ24-A)共60台(标称“CCC”字样),货值合计156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
罚款 |
1、责令改正;2、没收违法生产的60台家用供热水燃气快速热水器;3、处以壹万贰仟肆佰捌拾元的罚款(12480元)。 |
1.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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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00:00:00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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