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榄罚字[2020]261号 |
中山市小榄镇乐活日用百货店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 |
中山市小榄镇乐活日用百货店 |
92442000MA54GXLA2G |
麦善文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凡士林深层修复润肤露 |
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686.00 元;三、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4088.00 元。 |
主动履行2021/3/4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4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262号 |
中山市小榄镇越洋汇食品商店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 |
中山市小榄镇越洋汇食品商店 |
92442000L8122899X3 |
林菊婷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绿吕洗发水 |
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384.00 元;三、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2304.00 元。 |
主动履行2021/3/4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4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265号 |
中山市小榄镇蜜物屋日用品商行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 |
中山市小榄镇蜜物屋日用品商行 |
—— |
张活霞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沁凉净油洗面乳乳和日本
COW 牛乳石碱沐浴露 |
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324.00 元;三、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1296.00 元。 |
主动履行2021/3/4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4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266号 |
中山市小榄镇喜乐来东区食品店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 |
中山市小榄镇喜乐来东区食品店 |
—— |
黎晓剑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沁凉净油洗面乳 |
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334.00 元;三、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1336.00 元。 |
主动履行2021/3/4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4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268号 |
中山市小榄镇创翔百货商店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 |
中山市小榄镇创翔百货商店 |
92442000MA53F9AN7Q |
区颖坚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多芬发源强韧润发乳、
艾诗系列沐浴露、马油洗发水、coco 系列洗发水 |
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365.00 元;三、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1460.00 元。 |
主动履行2021/3/5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5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272号 |
中山市小榄镇多宝屋百货商店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 |
中山市小榄镇多宝屋百货商店 |
—— |
戴宝娟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多芬直顺修复洗发乳 |
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252.00元;二、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1008.00 元。 |
主动履行2021/3/5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5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275号 |
中山市小榄镇叠升包装食品店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 |
中山市小榄镇叠升包装食品店 |
—— |
李燕玲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露得清深层净化长效控油洗面乳 |
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76.00 元;三、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912.00 元。 |
主动履行2021/3/6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6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277号 |
中山市小榄镇美羹母婴用品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化妆品案 |
中山市小榄镇美羹母婴用品店 |
92442000MA52TYAH1B |
黄玉燕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日本熊野马油洗发露”及日本 cow 牛乳石碱沐浴露 |
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276.00元;二、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1104.00 元。 |
主动履行2021/2/23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2/23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278号 |
中山市小榄镇惠拾食品贸易商行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 |
中山市小榄镇惠拾食品贸易商行 |
92442000MA53RFQ02T |
周间欢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梨牌润肤露、妙思乐婴
儿二合一洗发沐浴露、cown 沐浴露、Biore 碧柔沐浴乳 |
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90.00 元;三、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3100.00 元。 |
主动履行2021/3/9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9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280号 |
中山市小榄镇鲜百果食品商行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化妆品案 |
中山市小榄镇鲜百果食品商行 |
92442000MA53KE217Q |
何健霖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Biore Body Foam 素
肌沐浴乳(京都樱花香)”及标示为“NIVEA body milk Silky
Smooth””、“NIVEA Extra Wh”ite Smootk&Firm”的系列产品 |
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90.00 元;三、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3100.00 元。 |
主动履行2021/3/4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4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332号 |
夏后围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化妆品案 |
夏后围 |
—— |
夏后围 |
当事人销售无合法来源的“VIDIVICI”(女神
隔离)化妆品 2 瓶,另发现有标示为“JM solution WATER
LUMINOUS””(JM 急救面膜)、“JM solution HONEY
LUMINOUS””(JM 蜂蜜面膜)、“JM solution ACTTVE”(JM 鱼
子酱面膜) |
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 款第(十三)项,依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624.00×4=2496.00 元)2496.00 元;二、没收违法所得:84.00元;三、没收非法财物:“VIDIVICI”(女神隔离)2 瓶,“JMsolution WATERLUMINOUS””(JM 急救面膜)4 盒、“JM solution HONEY LUMINOUS”” ( JM 蜂 蜜 面 膜 ) 4 盒 、 “ JM solution ACTTVE”(JM 鱼子酱面膜)4 盒,财物价值:540.00 元。 |
主动履行2021/1/4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1/4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不罚字[2020]357号 |
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中山小榄分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中山小榄分公司 |
91442000MA4UKGGN4X |
翁泽辉 |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费列罗榛果威化巧克力、莲子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主动配合处理,且案发后立即对涉案虚假标示产地的食品标签进行纠正,积极消除影响,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第二层性质、第二层情节、第二层社会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
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0/12/30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0/12/30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386号 |
中山市小榄镇妹娟水产品档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
中山市小榄镇妹娟水产品档 |
—— |
何妹娟 |
当事人经营的鲈鱼经监督抽检,其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经查可溯源。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要求权的适用规则》要求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要求,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为减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205.00 元;二、处罚款:10000.00 元。 |
主动履行2021/2/8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2/8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421号 |
中山市小榄镇客来悦购物中心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中山市小榄镇客来悦购物中心 |
91442000084521339L |
陈鸿伟 |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云南普洱茶 |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上述产品并非当事人生产,而当事人作为食品流通领域的经营者,提供了上述产品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进货单据,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依法没收涉案的“云南普洱茶”共 3 包。 |
主动履行2021/3/17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17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不罚字[2020]422号 |
中山市小榄镇客来悦购物中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山市小榄镇客来悦购物中心 |
91442000084521339L |
陈鸿伟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伊利褐色炭烧风味发酵乳 |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为首次发现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在案发后
主动配合处理,积极消除影响,并提供了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的合格检验证明及进货票据等资料;另,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数量少,货值金额小。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1/3/17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17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423号 |
中山市小榄镇客来悦购物中心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 |
中山市小榄镇客来悦购物中心 |
91442000084521339L |
陈鸿伟 |
当事人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湖北特产、炸花生、眉豆 |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七)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单位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1/3/2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2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424号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中山市小榄镇译鲜食店 |
92442000MA532G6J7U |
沈兰勇 |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1/1/18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1/18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0]428号 |
中山市小榄人家粤菜酒楼有限公司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
中山市小榄人家粤菜酒楼有限公司 |
91442000756484770T |
李玉霞 |
当事人经营的蚌仔经监督抽检,其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经查可溯源。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为减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单位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420.00 元;二、罚款:10000.00 元。 |
主动履行2021/3/15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3/15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粤中榄罚字[2021]373号 |
中山市汇富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中山市汇富商业有限公司 |
91442000398086392P |
周菊美 |
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脆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1/2/19 |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2021/2/19 |
中山市小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